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包车租赁服务项目(第三次)成交结果公告
一、项目编号:NTSKQYYCG2023045-3;
二、项目名称:南通市口腔医院包车租赁服务项目(第三次);
三、成交信息:
1.供应商名称:南通汽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;
2.供应商地址:姚港路2号;
3.标的服务费成交下浮率:75% 。
六、主要标的信息:
1.名称:南通市口腔医院包车租赁服务;
2.服务范围:按项目服务需求,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车辆、技术、数量等,通过客运车辆运输而完成采购人到达指定地点的任务,确保提供包车租赁的服务。
3.服务要求:供应商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,具有较强服务能力,并在采购人提出要求后一小时内响应,并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包车租赁的服务,相关车辆须在采购人提出要求后两小时内配备到位;具体以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第七条规定的内容为准。
4.服务时间:合同签订生效后起计的1年(即12个月)。
5.服务标准:包车租赁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。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使用的所有车辆须为自有车辆,车辆技术安全性能良好,非事故车、非盗抢车,年检合格,车辆证照齐全,包车车辆按要求配备专人驾驶。
七、竞争性谈判小组名单:金国庆、金鑫、沈海波。
八、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和金额:本项目由成交人缴纳代理服务费,本次代理服务费按¥1500.00元的标准一次性计收。
九、公告期限: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。
十、其他补充事宜:无
十一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:
1.采购人信息
1.采购人信息
名称:南通市口腔医院;
地址:南通市崇川区跃龙南路36号;
联系人:沈老师;
联系电话:0513-89898889。
2.采购代理机构信息
名称:南通辉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;
地址:南通市崇川区光明南路2号江城大厦3幢3楼;
联系人:戴健秋;
联系电话:0513-80100639、18806297798。
3.项目联系方式
联系人:戴健秋;
联系电话:0513-80100639、18806297798。
十二、附件:无。